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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偷税漏税怎麼處罰?

一、單位偷税漏税怎麼處罰?

單位偷税漏税怎麼處罰?

犯偷税罪,偷税數額佔應繳税額10%以上不滿30%且偷税數額在10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或因偷税被税務機關給予過兩次行政處罰又偷税的,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偷税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偷税數額佔應繳税額30%以上且超過10萬元的,處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税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偷税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自然人犯偷税罪處罰。

二、偷税漏税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税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税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 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税 種應納税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三、偷税漏税犯罪構成有哪些?

1、客體要件

逃税罪的客體是指逃税行為侵犯了我國的税收徵收管理秩序。

2、客觀要件

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 上;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 數額較大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包括納税人和扣繳義務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

4、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要件是故意和過失。進行虛假納税申報行為是在故意的心理狀態下進行的。不進行納税申報一般也是故意的行為,有時也存在過失的可能,對於確因疏忽而沒有納税申報,屬於漏税,依法補繳即可,其行為不構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觀要件一般是故意。

綜上所述,很多小單位在經營過程中不守法,通過各種手段偷税漏税,如果金額較大被公安機關立案的,作為單位的直接負責人可能被判刑。同時,單位也會被處以罰金,就按照偷税漏税的數額為計算基數。這種犯罪行為破壞市場秩序,單位還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