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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一半現金一半打卡是公司偷税漏税嗎

工資一半現金一半打卡是公司偷税漏税嗎
律師解析:只要現金和卡里的工資都入賬了,並且合併計算繳納個税了,就不屬於偷税漏税。反之,一半入賬,一半沒入賬,就會涉及偷税漏税的問題,同時這樣發工資,對於員工個人來説,也是規避了個税的交付。一般是會要求補繳,並應該承擔偷税數額50%至300%的罰金。如果納税人採取此種欺騙手段進行漏税犯罪的,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在5萬元以上的,甚至可以處以一定刑事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