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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會被凍結資金嗎?

一、偷税漏税會被凍結資金嗎?

偷税漏税會被凍結資金嗎?

《税收徵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税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有逃避納税義務行為的,可以在規定的納税期之前,責令限期繳納應納税款;在限期內發現納税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税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税的收入的跡象的,税務機關可以責成納税人提供納税擔保。如果納税人不能提供納税擔保,經縣以上税務局(分局)局長批准,税務機關可以採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1、書面通知納税人開户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税人的金額相當於應納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納税人的價值相當於應納税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納税人在前款規定的限期內繳納税款的,税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滿仍未繳納税款的,經縣以上税務局(分局)局長批准,税務機關可以書面通知納税人開户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凍結的存款中扣繳税款,或者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税款。

個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範圍之內。

二、對偷税行為的處罰有哪些

1、對納税義務人偷税的,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税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扣繳義務人採取上述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並處其不繳或者少繳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刑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納税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税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税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税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税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税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税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税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税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綜合上面所説的,偷税漏税的存在就是為了自己可以逃避税錢而做出的行為,但對於此行為者一般只要被查到就會受到相應的處罰,從而還會被凍結賬户,讓自己的公司無法的經營,所以,納税人就應該要盡到自己的義務,從而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