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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行政訴訟六個月對嗎?

一、税收行政訴訟六個月對嗎?

税收行政訴訟六個月對嗎?

是對的,税務行政訴訟起訴期限六個月。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税收行政複議需要哪些材料?

1、行政複議申請書。申請書中應載明申請人基本信息、被申請人名稱、明確具體的複議請求及相關事實與理由。

2、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提交主體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3、如需委託,提交授權委託書、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委託律師的,還需提交律師事務所函、律師執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4、申請人的聯繫方式,委託代理人的聯繫方式。聯繫方式主要是常用手機號或者常住地址,以便於溝通、協調和文書送達。

5、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6、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係的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7、證明自己主張的相關證明材料。

税收行政複議訴訟時效6個月是對的,申請行政複議時,需要攜帶行政複議申請書,申請書中應該註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基本信息。還應攜帶申請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提供申請人的聯繫方式,如果委託他人代為辦理,還有提供委託代理合同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