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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匯罪的金額規定有哪些?

一、逃匯罪的金額規定有哪些?

逃匯罪的金額規定有哪些?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單筆在二百萬美元以上或者累計數額在五百萬美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但對逃匯罪數額巨大的標準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逃匯罪構成的要件有: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的外匯管理制度。我國外匯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管理大部分。

(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至境外,情節嚴重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只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才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過失不構成本罪。

二、注意逃匯罪與走私罪的界限

1、所侵犯的客體不同。本罪的客體是國家的外匯管理制度,其與進出口貿易及其關税無關;而走私罪的客體則是對外貿易管制,後者這種管制的目的是通過對進出口貨物的監督、管理與控制,防止偷逃關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該進出口的物資進出口。它與進口貿易及其關税緊密聯繫在一起。

2、所侵犯的對象不同。本罪的對象僅限於外匯;走私罪的對象卻比本罪廣泛得多,它包括外匯在內的一切禁止或限制進出境的貨物與物品或者應當繳納關税的貨物及物品。

3、客觀方面的表現形式不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逃匯的行為。逃匯的外在形式是將境外取得的外匯應當調回境內而不謂回,或把境內的外匯私自轉移到國外等;而走私罪的客觀行為卻是行為人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攜帶、郵寄貨物、物品進出國 (邊)境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條

【逃匯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數額較大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逃匯罪需要按照具體的情節嚴重程度進行處罰,達到一定的數額需要立案追訴,並且進行處罰,注意逃匯罪與走私罪的區別包括客觀方面的表現形式不同,所侵犯的對象不同,所侵犯的客體不同等。

標籤:金額 逃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