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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匯罪數額較大金額規定是怎樣的

一、逃匯罪數額較大金額規定是怎樣的

逃匯罪數額較大金額規定是怎樣的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數額較大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逃匯罪和走私罪的區別是什麼?

對於本罪,應注意其與走私罪的界限:

1、所侵犯的客體不同。本罪的客體是國家的外匯管理制度,其與進出口貿易及其關税無關;而走私罪的客體則是對外貿易管制,後者這種管制的目的是通過對進出口貨物的監督、管理與控制,防止偷逃關税及其阻止或限制不該進出口的物資進出口。它與進口貿易及其關税緊密聯繫在一起。

2、所侵犯的對象不同。本罪的對象僅限於外匯;走私罪的對象卻比本罪廣泛得多,它包括外匯在內的一切禁止或限制進出境的貨物與物品或者應當繳納關税的貨物及物品。

3、客觀方面的表現形式不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逃匯的行為。逃匯的外在形式是將境外取得的外匯應當調回境內而不調回,或把境內的外匯私自轉移到國外等;而走私罪的客觀行為卻是行為人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攜帶、郵寄貨物、物品進出國 (邊)境的行為。

三、逃匯罪的具體表現是什麼?

1、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在境外的。

2、不按照國家規定將外匯賣給指定銀行的。

3、違反國家規定匯出外匯或者攜帶出境的,如以投資的名義將外匯轉移至國外的。

4、未經外匯管理機關批准,擅自將外幣存款憑證、外幣有價證券攜帶或者郵寄出境的。

5、其他逃匯的行為。

綜上所述,逃匯的行為破壞了我國的外匯管理制度,同時也影響到了社會的穩定,所以在法定情況下構成此罪的,會判處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等,當然也會處一定的罰金,會根據實際的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來確定具體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