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交通事故僱員沒有駕駛證承擔責任嗎?

交通事故僱員沒有駕駛證承擔責任嗎?
律師解析:僱員是按照僱傭合同為僱主所選任並在其監督下執行受僱任務並獲取報酬的人。
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生活中,很多交通事故根據不同的實際情況,賠償責任的承擔也是不同的。僱員基於僱傭關係駕駛車輛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還是需要僱員承擔,僱主承擔次要責任。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九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僱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繫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