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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取社會保險

社保2.38W
騙取社會保險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八種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行為

1.虛構勞動關係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社會保險參保資格的。

2.隱瞞、編造病史,偽造、變造、非法更改個人身份證明及檔案材料以及其他虛構社會保險待遇條件,騙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的。

3.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條件發生變更或者喪失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資格,未如實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繼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

4.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社會保險證件或者支付憑證的。

5.將本人社會保險證件或者支付憑證交給他人,供其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

6.虛列、虛報、虛增社會保險服務項目和金額,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

7.虛構勞動關係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鑑定意見,為他人騙取社會保險參保資格或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資格提供幫助的。

8.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其他行為。

騙取工傷保險待遇本身就是一種違法的行為,嚴重的話會構成詐騙罪,依據我國的法律規定要負刑事責任,騙取的數額特別巨大的話有可能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所以我們作為守法的公民,絕對不能做違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