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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基數變更審核表的內容有哪些?

社保2.43W

一、社會保險基數變更審核表的內容有哪些?

社會保險基數變更審核表的內容有哪些?

1、社會保險基數變更審核表都包含的內容包括單位的名稱、單位的法人碼、單位地址、單位登記證號、單位法人、承辦人、單位聯繫電話、變更社會保險基數的原因、變更險種的名稱、變更人數、變更的時間、申請變更單位意見、社保稽核部意見、主管主任意見等。

2、社會保險基數變更後,可以在申報月重新申報工資即可,登錄網上社保服務平台,點擊申報業務管理,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輸入要變更基數的人員姓名與身份證號,輸入變更基數即可。如不是申報日,需攜帶職工上年工資表,填寫變更基數表,攜帶公章去社保中心窗口現場辦理業務。

二、社會保險基數的確定方式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其中:新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職工的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是指,職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個日曆年度內所取得的全部貨幣收入,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針對用人單位工資發放形式的多種化,職工在確定繳費基數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税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税後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乾,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

在司法實踐中,社會保險基數的確定,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社保內容來進行認定的,不同的社保類型所認定的社保範圍是不同的,具體情況下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合法的認定,並由社保部門根據實際來審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