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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怎麼處理,如何處理工傷事故

職工要是因為工作原因造成人身受到了損害的,此時需要經過認定才能知道是否屬於工傷。確定在工傷範疇內的,之後也才能按照工傷事故進行處理。那究竟實踐中發生工傷怎麼處理才好呢?作為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因為賠償產生爭議的時候,又應該怎麼來應對工傷賠償官司呢?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工傷怎麼處理 如何處理工傷事故

一、發生工傷怎麼處理

1、發生工傷事故後,企業單位要及時報告工傷和職業病情況,不得瞞報和漏報;其次,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申請認定工傷和享受工傷待遇;第三,企業工會組織可以代表工傷職工提出申請。

2、報告、申諸的時間要求:從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職業病被確診之日起,企業單位應在15日之內報告,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在15~30天之內申請。在此時間之內,報告和申請要越快越好,這有利於及時調查取證,有利於工傷職工及時享受有關待遇。

3、調查取證和認定工傷:勞動行政部門接到工傷報告和申請後,應抓緊調查取還,一般應在7日內,特殊情況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認定工傷的結論,認定工傷以書面形式通知。調查取證材料要包括:職工申請並對有關問題進行核實;醫院或醫療機構治療工傷和職業病的診斷書及有關資料;企業的工傷報告和現場調查情況。

4、工傷爭議處理:對兩種爭議應適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業單位不同意工傷職工的要求時,職工或其親屬應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論不服的,雙方當事人應向法院上訴。二是企業或職工對於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工傷或者確認支付待遇的決定不服的,應向上一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結論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二、用人單位如何應對工傷賠償官司

伴隨着中國國家法治化的進程,現在勞動者的法律意識也在不斷增強。在工傷賠償糾紛方面,勞動者在工傷事故發生後,通過發達的網絡系統學習相關工傷賠償法律知識、諮詢律師等各種途徑,為打工傷賠償官司在做着各項準備工作。當然,用人單位在工傷事故發生後,也不能完全被動,也應當學習一些工傷賠償法律知識,掌握一些必要的應對技巧,向專業做工傷賠償的律師諮詢或者聘請專業律師做工傷賠償方面的專項法律顧問,這樣,用人單位才有可能及時地、最大限度地維護公司或企業的合法權益。

根據工傷賠償方面的法律規定,並結合多年來辦理工傷賠償案件的實踐經驗,筆者總結了以下六點,供用人單位在應對工傷賠償官司中作為參考:

(一)關於是否屬於工傷的問題

1、 如果用人單位認為不屬於工傷的,那麼用人單位可以對該傷害事故不予主動申報工傷認定申請,而由勞動者自己申報。

2、 如果用人單位有理由認為不屬於工傷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對於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提出行政複議申請或者行政訴訟。

(二)關於傷殘等級級別的問題

1、 有的時候,基層勞動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可能對於勞動者工傷傷殘等級級別認定錯誤,例如將9級認定為8級,將8級認定為7級等,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爭取將錯誤的初次鑑定結論糾正過來;

2、 關於如何判斷傷殘等級級別錯誤的問題,並不是所有的律師都清楚,只有那些專業的工傷賠償律師才有可能判斷清楚。

(三)關於調解的問題

理論上,在工傷事故發生後的任何時候,都可以進行調解解決。一般地,勞動者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和在沒有其它證人證明工傷發生的情況下,都希望調解解決,因為他們取證特別困難。筆者認為,最好在勞動仲裁或者訴訟中進行調解,這樣可以防止在其他階段調解後勞動者反悔,以引起不必要的訟累。

(四)注意勞動者錄音調查取證的問題

由於勞動者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和在沒有其它證人證明工傷發生的情況下,都希望調解解決或者取證走法律程序,在發生工傷後,當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商談工傷賠償事宜時,一定要注意對方可能在錄音,所以説話一定要慎之又慎。

請用人單位務必注意:勞動者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和在沒有其它證人證明工傷發生的情況下,是認定不了工傷的,更談不上賠償。因為打官司重視的是法律事實,而不完全是根據客觀事實,法律事實是需要證據來支持的。

(五)在勞動仲裁調解時的注意事項

一般地,工傷勞動者都是想盡快地、一次性地拿到工傷賠償款,他們會作出適當的讓步,他們非常害怕案件拖上一年、二年。有的時候,作為用人單位,可以適當地稍微過分地降低賠償額,勞動者也會接受的。所以,用人單位可以在仲裁階段充分利用勞動者迫切的心情予以降價調解。

(六)關於區分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必要性

在工傷賠償案件中,正確區分勞動合同關係和勞務合同關係是非常必要的。因為只有勞動關係才有工傷的問題,勞務關係不存在工傷賠償而僅存在人身損害賠償。在工傷賠償案件中,傷者傷殘等級往往較高;而在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傷者傷殘等級級別往往較低。經常發生的情況是人身損害賠償比工傷事故賠償額要低很多,特別對於農村户籍的勞動者而言更是如此。

如果勞動者是勞務關係,在發生事故傷害後,用人單位需要做到:

1、 不要主動為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

2、 如果勞動者工傷認定了,要在規定時間內對於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提出行政複議申請或者行政訴訟。

對工傷事故的處理,尤其會對受傷勞動者產生較大影響,畢竟這關係着之後的賠償問題,因而就不得不小心謹慎的處理。而要是在賠償方面與用人單位產生了爭議的話,此時建議最好委託專業的律師來提供幫助,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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