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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工傷待遇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工傷賠償,工傷待遇,這個看似結果是一樣的,但是過程卻是存在區別的,工傷賠償,一般就是用人單位因為員工在工作期間受傷,所以要負主要的責任,所以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幫助員工參加了工傷保險,那麼就可以享受到工傷待遇。那麼關於珠海市工傷待遇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珠海市工傷待遇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一、珠海市工傷待遇

珠海市工傷賠償標準

根據《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

1、工傷職工已經評定為一至四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

護理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如下標準支付護理費:護理費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的一定比例按月計發,一級為百分之六十,二級為百分之五十,三級為百分之四十,四級為百分之三十。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標準是:

以工傷職工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一級傷殘為二十四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二十二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二十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十八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為十六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十四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為十二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十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八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六個月的本人工資。

3、傷殘津貼的標準是:

3.1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的,應當退出生產、工作崗位,終止勞動關係、辦理殘疾退休手續,由工傷保險基金以下列標準按月計發至本人死亡。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3.2

對五至十級殘疾的職工,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關係,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五至六級殘疾職工,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單位關閉破產時,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七至十級殘疾職工,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工傷醫療補助金,並終結工傷保險關係。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工傷醫療補助金的標準的是:

3.2.1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五級計發五十個月,六級計發四十個月,七級計發二十五個月,八級計發十五個月,九級計發八個月,十級計發四個月。

3.2.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按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五級計發十個月,六級計發八個月,七級計發六個月,八級計發四個月,九級計發二個月,十級計發一個月。

珠海市工傷待遇的內容小編已經整理好了,關於工傷待遇,是國家規定的內容,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參加社保,或者是單獨的工傷保險的,那麼就要按照工傷待遇的標準,對員工工傷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