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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貸款合同,你應事先考慮的4件事

簽訂貸款合同 你應事先考慮的4件事

簽訂貸款合同 你應事先考慮的4件事

説走就走的旅行可以有,但説籤就籤的合同萬萬不能有,因為一旦簽訂,就給自己戴上了法律的緊箍咒,沒有絲毫後悔的餘地可言。為了不留遺憾,每個人都應事前幾經思考,事無鉅細地為自己打造一份完美的合同內容,以便為接下來的輕鬆還款鋪路。那麼,思路的落腳點應定格在哪些方面呢,以下內容不妨先睹為快。

一:把控資金借貸尺度

俗話説,勿以錢少而不為,選擇貸款資金切勿“可丁可卯”,儘量在資金缺口的基礎上,打出一點富裕,以備不時之需。如此一來,不僅可對抗缺口的擴張,還可防止家庭大額支出的橫衝直撞,打亂原本的還貸節奏。不過,追求大額資金還不能盲目而為,把握好尺度是關鍵,避免徒增借貸成本。對此建議,多申請出2、3個月的月供為宜。

二:選擇最佳還貸方式

在房屋抵押貸款市場,等額本金和等額本息往往在還款方式中唱主角。角色的不同,自然也意味着將吸引不同“氣場”的人前來站隊。總體來説,等額本息支付利息較多,每月的還款金額(包括本金+利息)相同,適合收入持平或下降無提前還款打算的人;而等額本金則支付利息總額少,每月的還款金額不同(每月還的本金相同、利息不同),前期還貸壓力大,適合當前收入較高或將來收入會增長,準備提前還款人羣。

三:合理安排貸款期限

貸款金額若是拿定了主意,很多人會將思維切換至貸款期限上,以保證按期還款的勢在必得。不過,對此問題,不是所有人都面臨相同選擇,站在以大額為主打的房屋抵押貸款市場,貸款期限可在1年-XX年間定奪,轉而走向以小額為主基調的無抵押貸市場,可選期限則縮短至3個月-5年之間。

面對選擇,收入負債比是衡量最佳期限的標尺,也就是説將月供控制在收入一半的範圍內最為合理,如此一來,貸款期限的問題便不解自明。

四:還款日貼近發薪日

還款日的選擇也有門道,為了防止有限的收入難以應對無限的購買慾,建議將還款日安排在發薪日的後兩天最為穩妥,如此一來,可有效規避因還款能力不足導致與斷供不期而遇。

標籤:合同 貸款 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