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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與工傷賠償有啥區別?

一、解除勞動合同與工傷賠償有啥區別?

解除勞動合同與工傷賠償有啥區別?

工傷賠償是一種賠償金額的行為,而解除勞動合同是解除勞動關係,與工傷賠償存在明顯的區別。員工受工傷之後,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賠償金。

工傷賠償是指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工傷賠償可以通過和解協議的方式履行;第三人可以代用人單位履行賠償義務。支付工傷賠償後,員工不能重複要求支付工傷津貼等費用。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的方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其他。

二、工傷後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的?

第一,不論是否工傷,一般職工主動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的,但被迫辭職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幫員工繳納社保的、或者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的、未提供勞動條件或者勞動保護的,員工可以據此提出被迫辭職,並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辭職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因為工傷辭職,雖然其工作年限的經濟補償金單位可以不支付,但工傷保險待遇不能因此而剝奪。離職後依然可以請求工傷賠償,工傷傷殘的,可以請求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其中,前一補助金是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後二項賠償是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支付的。

如果在有關工傷待遇方面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訴訟之前必須先經過仲裁,否則法院不予受理。

解除勞動合同是指解除勞動關係,而工傷賠償是指賠償受害者損失。不論是否是工傷,員工主動辭職之後都沒有經濟補償金,若是員工被迫辭職,那麼公司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由於工傷無法繼續工作,員工主動離職的,離職後可以申請工傷賠償,請求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金以及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