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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工費舉證責任由誰來進行舉證?

誤工費舉證責任由誰來進行舉證?

誤工費舉證責任

誤工費的相關舉證由受害人提供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所以應當向法庭出示能證明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的證據:單位出具因為事故而導致沒有上班期間的工資收入的情況説明和鑑定機構出具的休息期證明

誤工費誤工時間的舉證責任

(1) 正常情況下,根據醫療機構的醫囑。即醫療機構應當簽發醫囑,提出休息時間、需要營養和護理的時間建議;

(2)工作單位可出具受傷人員誤工時間的證明;

(3)可申請司法鑑定機構對誤工期長短進行鑑定,憑鑑定文書確定誤工時間。

二、誤工費如何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後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根據這一規定,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其計算公式可以表述為:誤工費賠償金額 = 誤工收入(天/月/年)× 誤工時間

其中,①關於“誤工收入”的確定。因受害人工作情況的不同,收入的確定,又分成2種情況:一種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另一種是在無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其收入以及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②關於“誤工時間”的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收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按照其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誤工費賠償金額 = 實際減少的收入 =受害人正常情況下的勞動(工作)收入 - 事故受傷後勞動(工作)收入上述計算公式也可以用相關符號進行表述,如可表述為:P=A - B其中,P=誤工費賠償金額;A=受害人正常情況下的勞動(工作)收入;B=事故受傷後勞動(工作)收入。

誤工費的舉證責任是由員工承擔,員工需要向工作單位要求相關的誤工證明然後交於司法機構進行審核,審核結束結束後確定相關的誤工時間,受害人再要求肇事者按由受傷時間而未獲取的相關收入來相關方面的賠償,這是肇事者必須承擔的賠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