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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級工傷賠償標準2021規定是什麼?

一、七級工傷賠償標準規定是什麼?

七級工傷賠償標準2021規定是什麼?

七級工傷賠償標準規定是需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35條,36條37條發放,本人13個月的平時工資,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如下:

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

(二)七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上述兩金標準,根據傷殘等級確定,工傷保險條例未規定統一標準,具體標準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可以在各省的工傷保險條例或工傷保險辦法中查閲。

(三)停工留薪期工資

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四)停工留薪期護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如果單位未安排護理,則由單位支付護理費,成都地區一般為60-80元/天。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六)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超出目錄及服務標準的醫藥費該工傷職工還是用人單位承擔,目前實踐中各地處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數地區的做法是用人單位不承擔。

二、其他的賠償費用項目。

(七)工傷康復費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007年12月12日出台《成都市工傷職工康復管理暫行辦法》有明確的規定。

(八)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九)工傷復發待遇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工資。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自己的傷害能夠達到一定的程度,也就是構成傷殘等級的話,那麼完全是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來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只不過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它根據具體的累積狀況會發放不同的時間長短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