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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户能否認定工傷待遇?

個體工商户能否認定工傷待遇?

一、個體工商户能否認定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户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60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如果該個體工商户沒有參加工傷保險,他將按着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二、工傷與公傷的區別

1.主體及相互間關係不同。工傷發生在勞動關係中,也就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公傷發生在國家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與其工作人員之間,這種關係不屬於勞動關係,帶有行政屬性。

2.確定待遇的依據不同。工傷待遇由工傷保險條例和地方行政法規確定。公傷待遇由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

3.能否參加工傷保險待遇不同。工傷可參加工傷保險,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公傷不可參加工傷保險,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而是享受相關的公傷待遇。

4.待遇支付主體不同。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比照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公傷待遇由所在單位支付。

5.爭議解決途徑不同。因工傷待遇發生糾紛,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可以適用勞動爭議仲裁、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解決。對單位公傷待遇有異議的,只能先通過人事爭議仲裁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工傷保險條件的規定,個人工商户也應當為職工購買工傷保險待遇,因為是可以按照工傷認定的程序進行處理的。另外,如果個體工商户沒有為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的,顯然是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勞動仲裁機構應當作出合法的裁定。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