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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復發待遇護理費是否存在

工傷復發待遇護理費是否存在

工傷復發待遇護理費是否存在

符合護理條件的,按治療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由用人單位負責護理。用人單位可以派人護理,也可以支付護理費。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八條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內蒙古自治區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

內政發〔2014〕65號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經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經收治的醫療機構出具證明,由所在單位負責派人護理。所在單位未派人護理的,由所在單位按照不低於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標準向工傷職工支付陪護費。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勞動關係

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工傷職工需要暫停工作接受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並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傷情嚴重或者有特殊情況的,經設區的市或者省直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停工留薪期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護理費的解決,需要有關的當事人進行合理的申請,只要有關的額當事人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就可以有效的處置,但是問題的關鍵還是自己的利益保障是否存在合理的區間,如果自己不符合國家的規定就會導致自己的問題不斷惡化,因此自己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