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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一到四級退休後有什麼待遇

工傷一到四級退休後有什麼待遇

一、工傷一到四級退休後有什麼待遇

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鑑定為五至六級的職工,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改發基本養老金。

一至四級工傷職工以及5至六級由企業發給傷殘津貼的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退休之後領取養老金的,隨其它退休職工一併調整養老金,但按養老金調整辦法計算調整額低於按工傷保險傷殘津貼調整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經過勞動能力鑑定為七至十級工傷職工,與普通職工同樣退休,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和進行基本養老保險金調整。

二、非法用工單位的勞動者享有工傷待遇嗎?

《工傷保險條例》和勞動保障部《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規定,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由該單位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用人單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傷殘、死亡的,由該單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

對於遭受了工傷的勞動者,在退休之後可以格外享受什麼待遇,這要看其之前遭受的工傷情況如何。一般如果是遭受了1-4級工傷的話,這些情況是比較嚴重的。雖然在退休之後,符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但養老金卻沒有傷殘津貼高,這種情況下會補足差額。而對於5-10級工傷,退休之後其實在可以享受的待遇上面並沒有什麼變化。退休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的,就支付養老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