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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三級退休後待遇是什麼?

工傷三級退休後待遇是什麼?

一、工傷三級退休後待遇是什麼?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即工傷退休後四級的待遇享受以下: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二、司法解釋

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退休後四級的待遇按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標準,按月發給生活護理費。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所有費用。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根據工傷鑑定標準中確定的工傷等級認定,工傷等級所享受的待遇也是不一樣的,特別是退休以後,工傷的補償和享受的各類待遇關係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相關規定的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合理的補償,以保證勞動者在進行醫療救助時享受合法合理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