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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4年就退休單位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一、差4年就退休單位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差4年就退休單位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一般情況下遇到這種問題,如果自己不足4年的法定退休年齡,那麼是不允許終止勞動合同的,但是由於企業單位自身方面的經營不善或者是無力在聘用,這名員工的話,那麼在特殊條件下也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但是對於快退休4年的職工,如果要強制性的解除勞動合同,那麼更多的對於企業單位來説,要付出一個更多的經濟補償待遇。

和差4年退休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就不能夠按照法定的補償方式來進行補償,一般情況下是需要給予雙倍的經濟補償,比方説這名員工在所在的工作單位工作了10年,那麼就應該獲得20個月的經濟補償待遇,按照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5000元來計算的話,那麼5000元的20個月基本上就是10萬元的一個經濟補償待遇。

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流程怎麼走?

1、製作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且送達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應當載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理由及依據。

2、應當事先將解除勞動合同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與職工的利益密切相關,而工會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組織,因此,在勞動合同解除時應發揮工會的作用以防止企業濫用權利,保護職工合法權益。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4、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勞動者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

一般來説,差4年就退休,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先制定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給勞動者,在通知書書中應該寫明解除合同的原因,依據,事實及理由。然後需要將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通知工會,最後勞動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出具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