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複議期間,可否申訴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3.12W
律師解析:工傷認定複議期間,不可申訴。根據法律規定,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對工傷認定的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十九條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複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後超過行政複議期限不作答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八條
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
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十九條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複議機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複議機關決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後超過行政複議期限不作答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決定書之日起或者行政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八條
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提出申訴。
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工傷糾紛如何報警
律師解析:及時撥打當地110報警電話。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後,用人單位應先積極救治,並在3日內通過電話、傳真、網絡等方式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如因突發疾病死亡的,應在死亡後48小時內備案。用人單位經辦人可從《工傷事故備案表》,按規定自行填寫後加蓋單位公章傳真...
-
單位在職工工傷鑑定期間能解除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析:單位在職工工傷鑑定期間一般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職工因工受傷,依法認定為工傷並享受工傷待遇。針對這部分職工,因其勞動能力或多或少受到了損害,為保護其弱勢地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一般情況下單位不能解除與工傷職工之間的勞動合同。但工傷職工有過錯,單位...
-
勞動工傷糾紛怎麼投訴
律師解答:依照具體情形選擇相應渠道。律師解析:勞動工傷糾紛投訴依照不同情形可以選擇不同的渠道。具體如下:1、職工因工傷事項,與用人單位產生糾紛的,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2、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工傷糾紛,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執法大隊投訴。工傷是工作傷害的簡稱,是...
-
工傷保險報銷的流程有哪些
律師解析:工傷保險報銷的流程有:1、首先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自己寫份工傷認定申請,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3、勞動局做出工傷認定決定;4、傷者去有資質的醫院做傷殘鑑定;等等。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