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傷糾紛如何處理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8.58K
律師解答:依具體流程處理。律師解析:當工地出現工傷事故時,依據下列流程處理:
1、將受傷職工送醫治療。
2、進行工傷認定,由其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3、認定為工傷的,按照認定結論辦理工傷賠付。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1、將受傷職工送醫治療。
2、進行工傷認定,由其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3、認定為工傷的,按照認定結論辦理工傷賠付。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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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傷糾紛會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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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糾紛怎麼快速解決
律師解析:工傷糾紛的解決方法:1、雙方協商解決。2、調解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自願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3、仲裁解決。可自發生勞動爭議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4、訴訟解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書之日起15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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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承擔工傷保險的具體職責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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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如何走法律流程是那些
律師解析:1、申請,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提出申請認定,單位不提申請的,勞動者在一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調查,接受申請後勞動保障部門應當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3、認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一般是於60日內作出認定,並通知申請人和單位。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