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的傷殘鑑定時效是多久
工傷鑑定律師解答6.93K
律師解析:工傷的傷殘鑑定時效一般是三十日。單位應在上述時效期限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報工傷;如果單位逾期不申報的,則勞動者一方可在一年內申報工傷。如果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則應當在此時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
工傷鑑定下來了然後怎麼辦
律師解析:工傷鑑定的結果下來之後,就是按照鑑定的結果計算金額了。首先對於向社保局申請工傷待遇的,需要向其提交傷殘鑑定以及工傷認定書,醫療發票等一些資料。因為治療工傷的康復費用和治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的。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
工傷傷殘鑑定過了時間可以申請重新鑑定嗎
由於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為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屬於用人單位原因;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
-
脛骨平台骨折傷殘等級如何鑑定
需要專業的醫療機構依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規定來進行鑑定。傷殘鑑定主要看傷者是否存在傷殘、功能障礙和對醫療與日常生活護理的依賴程度,適當考慮由於傷殘引起的社會心理因素影響,對傷殘程度進行綜合判定分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
-
職業病鑑定到哪裏證明
職業病的鑑定需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給出具相關的完整材料和證明,然後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衞生機構進行職業病診斷。職業病鑑定一般要經歷六個階段:一、申請提交《職業病診斷申接觸情況、臨牀表現和就診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