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的時效是多久
一、工傷鑑定的時效是多久
一般要求傷情穩定後,就可以到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申請傷殘等級鑑定。醫療上一般認為在治療三個月後,屬於穩定需要的最低時間,所以傷殘鑑定至少要在工傷治療三個月之後做,如果有的傷殘治療沒有結束,或達不到穩定,還需要繼續順延做傷殘鑑定的時間。
各種致殘情況大致分為三類:
(1)器官損傷
器官損傷是工傷造成某人體器官肢體的直接損傷或者缺失,如手被機器絞斷等,另外,由於器官功能嚴重衰竭、肢體嚴重損傷、感染而採取的器官切除和截肢手術也可以包括在器官損傷中。雖然器官的損傷缺失較為直觀和具體,評定分級也有嚴格清晰的限定,在損傷發生或者器官切除、修補時就可以決定傷殘等級,但是,對器官損傷的鑑定要等到臨牀手術後修復創傷、傷口癒合以後進行,一旦臨牀上治癒或好轉(主要指傷口癒合),就可以進行傷殘等級鑑定。
(2)功能障礙
《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在總則部分規定:“對功能障礙的判定,應以評定傷殘等級技術鑑定時的醫療檢查結果為依據”。
(3)職業病損傷
同意外事故造成的工傷致殘不一樣,職業病對人體的損害主要是內科傷害,而且病情可能在不同時間有變化,很難有準確的醫療終止期,所以,職業病沒有一個最佳的評定時間,只有一個相對的評定時間,而且進行傷殘評定之後不像意外事故造成的工傷評定那樣基本穩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對此有如下規定:“本標準所列各類血液病,內分泌及免疫功能低下及慢性中毒性肝病等,病情常有變化,對已進行過評殘,經繼續治療後殘情發生變化者應按國家社會保險法規的要求,對殘情重新進行評級。”“鑑於職業性呼吸系統疾病一般不存在醫療終結問題,所以在執行此標準時,應每l一2年鑑定一次,故鑑定結果的有效期為1—2年。”
由於工傷職工遭受的傷害情況不同,因此具體的工傷鑑定時限也是不同的。具體可以分為三類,包括器官損傷、功能障礙以及職業病損傷,具體內容各位可以從上文中進行詳細瞭解。更多相關知識,歡迎你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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