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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章和公章的效力

勞動合同章和公章的效力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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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章和公章的效力是什麼

1.公章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簽訂以外,還可涉及及於公司一切事務,如文件、通知及證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是單位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鑑,蓋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章是專門用於合同簽訂的印鑑,在簽訂合同方面與公章效力一樣。

2.
從法律上説,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章在合同簽署的效力方面沒有差異,只是使用合同專用章能夠有效防止合同不經法律審查就直接對外簽訂生效問題的出現,能夠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