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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固定時間勞動合同樣本

關於固定時間勞動合同樣本

關於固定時間勞動合同樣本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部門負責人或課題組主持人

單位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其試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於年月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一方執行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工資為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社會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遼寧省興城市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果樹所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治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接觸、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賠償的,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興城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果樹研究所人事處備案一份。無部門公章和果樹研究所人事處公章無效。

部門負責人或課題組主持人(簽字)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人事處公章

(部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