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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固定工作時間是多久

勞動合同的固定工作時間是多久

因為工作的需要,勞動者本人都不可避免的會存在加班的這樣一種情況,加班不本身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如果公司長期的要求員工加班卻不給支付加班費的話,這就是違法的。其實除了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其他情況下要求員工加班的話都應該給員工支付加班費。不過有不少人都不清楚,勞動合同的固定工作時間是多久?

一、勞動合同的固定工作時間是多久?

勞動合同上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勞動合同上應當寫上超過8小時以外的,應當算作加班,對於加班,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其加班費。

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1、《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2、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第一、簽訂勞動合同要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平等自願是指勞動合同雙方地位平等,應以平等身份簽訂勞動合同。自願是指簽訂勞動合同完全是出於本人的意願,不得采取強加於人和欺詐、威脅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協商一致是指勞動合同的條款必須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才能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簽訂勞動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在執行勞動合同制度過程中有些合同規定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子女;因工負傷協議“工傷自理”,甚至簽訂了生死合同等顯失公平的內容,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使這類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就成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合同。因此,在簽訂合同前,雙方一定要認真審視每一項條款,就權利、義務及有關內容達成一致意見、並且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有效合法的勞動合同。

第三、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簽訂,同時,要注意勞動合同的內容,這是履行勞動合同和勞動爭議處理的重要依據。

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除此以外,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協商約定其他條款。勞動合同期限有三種形式,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三種形式。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有明確的終止日期。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以一項工作任務的完成時間為合同期限,也是有固定期限的一種特殊形式。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的終止時間,但必須在勞動合同中規定終止或者變更合同的條件。“工作內容”主要指應該完成的工作任務的數量或指標。由於《勞動法》規定了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對“工作內容”的規定要與同崗、同工種的職工完成的任務相同。

第四、既要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又要結合實際。

簽訂勞動合同偏離法律、行政法規,可能產生無效合同,但又不能千篇一律地照抄法律、行政法規,而必須結合實際情況,特別要注意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留有餘地的地方。因為這些地方就是照顧適用者的特殊情況。如對於《勞動法》規定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度,只要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工作時間究竟定為幾小時,雙方當事人都可以協商。這就是正確運用法律、行政法規留有餘地的一種情況。

第五、合同內容可簡可繁。

勞動合同簽訂時要因人、因地、因事而異。簡單容易記憶,便於簽訂,商量餘地大;但條款過於簡單、原則,容易產生認識和理解上的分歧和矛盾,而帶來不利影響。繁,在執行時容易掌握,可以減少分歧和爭議的發生,但在簽訂時比較麻煩,而且再詳細的勞動合同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要簡、繁相結合,如對於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規定的一些沒有變通餘地的內容,可以只寫明按照某項規定執行即可,這就做到了簡;對於法律、行政法規沒有具體規定或者允許當事人變通的內容,特別是容易產生爭議的地方,就應當規定得詳細一些。

所以員工和公司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這一點,超過八個小時以外還未下班的話,就屬於加班,用人單位就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給本人支付加班費。一般雙休日的加班是工資的兩倍,法定節假日加班的話是工資的三倍。加班費是合法所得,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一開始就要約定清楚。

標籤:時間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