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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立案需要注意什麼?

1、首先説勞動爭議發生後,勞動者可以選擇走司法程序主張自己的勞動權益,現在中國實行的是一裁兩審制度,就是先經過勞動仲裁,不服可以起訴,還不服可以去上訴。然後終審判決。

勞動仲裁立案需要注意什麼?

仲裁訴訟是個系統工程,分實體和程序,實體指的是雙方的證據和仲裁思路以及自己的要求法律依據等,程序比如是立案,管轄,舉證期限問題等。決定案子成敗的主要是實體部分,程序只是一個平台。要做好實體後才好走程序。就比如是打擂,如果不在台下練好工夫,做好策略,匆忙上陣,很難有把握在擂台上贏的對手。台上的鬥爭只是台下準備的體現。

2、勞動爭議基本是屬於民事訴訟範疇,採取的是“誰主張誰舉證“,也就是説主張什麼問題,自己來拿證據來證明,舉證不能,自己承擔不利的後果。法律只是對特殊的幾點規定由公司舉證,也就是説舉證責任倒置。同時順便説一下,關於“仲裁員是否可以去公司調查“,法律賦予了仲裁員或者法官司調查的權利,但是沒有規定是義務。根據勞動爭議屬於民事訴訟範疇的特點,主要是當事人本身自己來提供證據,只有説當事人自己的身份無法得到證據的前提下,才可以申請仲裁員或者法官前去取證,這個僅限於很小的範圍,比如存放在公安機關,保密機關等地方的證據。其他的情況一般仲裁員或者法官不會去調查取證。這和刑事訴訟不同。

3、過去仲裁時效60天,為了怕過了仲裁時效,趕緊先立案,現在是1年,有足夠的時間去收集證據,設計仲裁思路,然後篩選證據,這樣才能夠在仲裁開庭中掌握主動。不要忙於先去立案。立案只是勞動仲裁啟動的程序,而不是立案了就意味着仲裁庭就可以幫解決問題了,仲裁庭是中立的一個“審判“機關,是根據雙方當事人的陳訴和提交的證據來審理案子。而一般不會主動去調查除了提交的證據之外的法律事實。在好多的地方,比如北京市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通州區勞動爭議仲裁委,東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等只需要勞動者提供一個書面的勞動仲裁書和身份證複印件就可以了,其他的暫時不需要的,立案非常簡單,只做形式審查,不做實質審查。

4、準備不充分去立案也有一些壞處,比如在北京好多的勞動爭議仲裁委都是實行舉證期限問題,比如北京市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通州區勞動爭議仲裁委等等,也就是説一旦準備不充分,按照法律規定,過了舉證期限,當事人就不能提交新的證據,所導致的不利後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準備不充分去立案,最後就被時間催着走,自己陷入被動。

綜上所述,關於勞動仲裁進行立案需要注意的事項在上文已經進行了詳細的説明。勞動仲裁是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害時最優的選擇途徑就是對仲裁判決不滿的,可以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

標籤:勞動 立案 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