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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訴訟的管轄怎麼確定

對於大部分的勞動爭議來講,法律規定都是仲裁前置,而要是當事人對仲裁結果不服的話,那麼可以提起勞動訴訟。不過此時要先確定勞動爭議訴訟的管轄法院。下面,就由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介紹吧。

勞動爭議訴訟的管轄怎麼確定

一、勞動爭議訴訟的管轄怎麼確定

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合同履行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勞動爭議訴訟的舉證範圍

訴訟當事人應詳細閲讀法院送達的《民事訴訟案件舉證通知書》,並按照其規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認為可以證明其主張或反駁對方的證據材料等證據。

以下為您介紹幾種勞動糾紛案件有關舉證範圍的指南,為您訴訟提供參考。

(一)勞動訴訟的一般舉證範圍

1、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及送達日期 ;

2、勞動關係的證明;如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聘用、僱傭關係的證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關證明或者當事人其他協議等證明材料。

3、當事人是公民的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

(二)因涉及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而引起的勞動爭議的舉證範圍

1、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的決定通知等;

2、按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處罰的,提供相應的規章制度。

3、職工違章違法的有關證據材料等;

4、職工的工資、獎金收入情況等;

5、涉及培訓費的,用工單位必須提供支付培訓費的具體依據及必須服務期限等。

(三)追索勞動報酬的舉證範圍

提供勞動起止日期,所欠勞動報酬的具體數額等有關證據。

(四)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引起的勞動爭議的舉證範國

1、企業交納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的有關證據等;

2、職工的工資獎金情況;

3、職工傷勢鑑定及醫療費單據等。

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合同履行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而這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爭議訴訟的管轄內容,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張家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