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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員資格包括什麼?

一、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員資格包括什麼?

1、是指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擔任審理和裁決工作的人員,相當於勞動仲裁委的法官。

2、勞動仲裁員又分為專職和兼職兩種,全職一般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兼職由工會組織、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律師等人員組成,一般不參與勞動仲裁委的日常案件審理。

二、擔任勞動仲裁員的資格

應當公道正派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曾任審判員的;

2、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並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勞動仲裁員證

3、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工作滿五年的;

4、律師執業滿三年的。

三、勞動仲裁員分類專職和兼職

1、專職仲裁員:也可稱為專業仲裁員,一般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全職;

2、兼職仲裁員:由工會組織、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律師等人員組成,一般不參與勞動仲裁委的日常案件審理,兼職。

四、仲裁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1、接受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交辦的勞動爭議案件,參加仲裁庭;

2、進行調查取證,有權向當事人及有關單位、人員進行調閲文件及檔案、詢問證人、現場勘察、技術鑑定等與爭議事實有關的調查;

3、 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提出處理方案;

4、對爭議當事人雙方進行調解工作,促使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

5、審查申訴人的撤訴請求;

6、參加仲裁庭合議,對案仵提出裁決意見

7、案件處理終結時,填報《結案審批表》;

8、及時做好調解、仲裁的文書工作及案卷的整理歸檔工作;

9、宣傳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政策;

10、對案件涉及的祕密和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勞動爭議仲裁員資格包括什麼?勞動爭議仲裁員,是應該具有法律方面的專業知識,而且正直正派,才可以更加公平公正的進行仲裁,所作出的仲裁才能更加合法和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想要申請做勞動爭議仲裁員的,先審視自身的條件以及是否具有公正公平的工作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