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冒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一、單位冒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1、如非本人簽署,視為未簽定書面勞動合同;
2、單位未簽署勞動合同,應支付未籤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如已具備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還可要求單位支付未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賠償金。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3、經濟補償金根據解除的合法性另當別論。
二、籤勞動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項?
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瞭解單位的基本情況
2、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如標準工資是多少?有沒有獎金?獎金是根據什麼標準發放的?這些數據一定要在合同中體現,不要輕信老闆的口頭承諾。
4、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户中。
5、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
6、不要籤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業為應付檢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讓勞動者簽名、按手印,走一個過場,勞動者也不拿合同當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沒有蓋章。一旦發生糾紛,勞動者維權難度很大。
7、勞動合同蓋章後,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勞動合同是發生勞動爭議時,勞資雙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憑證。
綜合上面所説的,單位冒名的簽訂勞動合同,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的《勞動合同法》,對於勞動者是可以視為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因此,勞動者是可以要求相應的經濟補償的, 對於補償的標準就會以勞動者工作的年限和收入來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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