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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房勞動合同需要包含哪些條款

藥店勞動合同範本

藥房勞動合同需要包含哪些條款

甲方(用人單位) :

乙方(職 工) :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月,本合同到 年 月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

第四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詳見工作安排表) 。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

三、勞動報酬

第五條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為 元/月。甲方每月 日如期支付 (當月/上月) 貨幣工資。

第六條 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甲方按 元/小時發放加班費用。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乙方不得推諉,無故不參加加班者,視曠工處理。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新籤勞動合同的手續。甲乙雙方可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6條、38條、39條、40條、41條、44條的相關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五、 違反合同責任

第八條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乙方辭職未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放棄,乙方同意視為已給甲方帶來損失,賠償以1500元起計。

第九條 乙方未在甲方處工作滿一年提出辭職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培訓費用。

六、調解與仲裁

第十條 雙方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 乙方(簽名)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跟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要有法律規定的必備條款,雙方對於勞動合同的條款沒有異議,就可以簽字蓋章即時生效。一般勞動合同簽訂兩份,一份由用人單位來保管,另一份用人單位要給勞動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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