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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是什麼意思?

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是什麼意思?

按照勞動合同的期限來劃分的話,可以將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中對於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更為嚴格一些,因而現實中多數都是簽訂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主要是在勞動合同當中明確對合同的期限做出了約定,那這個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是什麼意思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是什麼意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由於缺乏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正確認識,不少人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鐵飯碗”、“終身制”,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護身符”,千方百計要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則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了“終身包袱”,想方設法逃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

這裏所説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二、如何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綜合上文的內容,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是什麼意思了吧。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選擇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此之外一般需要簽訂這樣的合同,就需要符合《勞動合同法》中的條件要求才行。

標籤:勞動合同 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