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合同遺失可以補籤嗎?
一、公司勞動合同遺失可以補籤嗎?
公司勞動合同遺失的情況下同,是可以補籤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屬於勞動者的那一份勞動合同丟失,勞動者可以讓公司補辦。一般一式三份,由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和勞動部門各保存一份。如果勞動者保存的一份丟失,可以到用人單位複印他們保存的一份,然後加蓋印章,標註複印來源即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法》 規定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本,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籤,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裏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勞動合同的簽訂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簽訂,雙方應當就勞動工作中的相關情況達成一致意見,另外,雙方應當各執一份勞動合同。如果出現遺失或者損壞的情況,可以經過雙方協商來決定,並進行補辦,在需要出具的時候行駛相關的法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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