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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傳票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是什麼?

一、法院傳票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是什麼?

法院傳票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是什麼?

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的意思就是仲裁案件的雙方當事人都是我國公民或者法人,也可以是組織。非涉外仲裁裁決是相對於涉外仲裁裁決的一個概念,任何當時人並不涉及到外國的民事主體的仲裁糾紛案件,一般都屬於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

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其實就是和涉外仲裁相對應的一個概念,目前還沒出台有關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什麼意思的相關定義和解釋,但是大家可以對比着涉外仲裁來解釋。

涉外仲裁,是指根據當事人的約定,涉外仲裁機構依法對當事人之間的爭執居中決斷的制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裁決的,仲裁裁決書一經制定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就同一事項向人民法院起訴,也不得向其他機構提出變更仲裁裁決的請求。

二、涉外仲裁的基本原則

1、協議原則

所謂協議原則,是指仲裁機構仲裁權的取得須建立在當事人自願協議基礎之上。當事人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也可以在案發後達成書面仲裁協議。沒有當事人的仲裁協議,仲裁機構不能行使仲裁權。

2、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建立在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礎之上。無論是中國當事人或外國當事人,也無

論當事人所在國家的大、小、強、弱,他們在仲裁程序中都處於平等的地位,仲裁機構將公平相待、公正裁決。

3、保密審理原則

保密審理即指不公開審理和當事人、仲裁員、證人、鑑定人等承擔不向外界透露案件實體和程序進行情況的義務。對涉外案件不公開仲裁是出於對當事人自由意志的尊重和商業保密的考慮。如果雙方當事人申請公開審理,必須徵得仲裁庭的同意和認可。

4、參照國際慣例原則

各國在長期的商業交往中已形成若干慣例,這些慣例既涉及實體法又涉及程序法。涉外仲裁機構在仲裁時,參照這些國際慣例可以彌補我國法律法規的某些缺陷,也利於雙方當事人接受裁決結果,從而合理、迅速地解決當事人間的爭執。

在勞動糾紛、債務糾紛等民事類型的糾紛發生之後,一般都是可以採取仲裁的方式來維權的,若是糾紛雙方並不涉及到外國人、組織或者是法人的,就可以不用考慮涉外仲裁的問題,若是涉及的,這時候處理還是比較麻煩的,可以委託律師處理仲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