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不續簽賠償爭議可以申請仲裁嗎
一、勞動合同不續簽賠償爭議可以申請仲裁嗎?
勞動合同不續簽賠償爭議可以申請仲裁。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二、勞動合同不續簽賠償爭議的仲裁申請書應載明哪些內容?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三、勞動合同的續簽流程是什麼?
1、勞動合同續簽提前30天通知。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其它的法定、約定終止條件出現,任何一方要求續簽勞動合同;
應該提前30天向對方發出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
並及時與對方協商,依法續簽勞動合同。
2、7日內給出書面答覆
一方接到另一方的通知,應該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答覆。
3、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續簽勞動合同,如原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有比較大的改變,雙方應重新協商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的條款變動不大
如原勞動合同的條款變動不大,雙方可以簽訂延續勞動合同協議書並明確勞動合同延續的期限以及其它需重新確定的合同條款。
5、公司與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
續簽勞動合同的,應該在原勞動合同期滿後的1個月內辦理續簽手續。
6、公司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
公司發出續簽勞動合同意向,並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雖然用人單位在勞動關係中是管理者的地位,可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只要職工能證明用人單位沒有任何正當理由不續簽勞動合同,勞動仲裁機構通常都會支持勞動者的仲裁請求,但勞動者要注意,勞動合同續簽賠償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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