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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可以申請仲裁嗎?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通常有如下情況:

勞動爭議可以申請仲裁嗎?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注意:單就補繳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申請勞動仲裁的,仲裁委不會處理,此類案件由社保局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處理。

二、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交的材料:

確定自己的案件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後,就開始準備申請仲裁的材料,一般需準備以下材料:

1、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原件,份數:根據被申請人的人數+2);

2、申請人身份證明(複印件,份數:1份);

3、被申請人身份證明(或註冊登記資料)(複印件,份數:1份);

4、 證據材料(複印件,份數:根據被申請人的人數+2)。

如果羣體性案件(勞動者十人以上),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員工推舉代表書;

(2)申請人仲裁請求明細表。

如聘請了律師,還需提供如下材料:

1、 授權委託書(原件,份數:1份);

2、受委託人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律師的,提交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律師證據複印件,函原件,份數:各1份);

準備好材料後,再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立案窗口遞交上述材料,申請立案。仲裁委收到材料後一般會在5日確定是否立案。

三、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

1、仲裁委受理案件後,會組庭並安排開庭時間,將相關材料和開庭通知書分別送達給雙方當事人。勞動者拿到開庭通知書後,便要準備好證據材料原件,到時按時出庭參加庭審。如果有收到被申請人的答辯書和證據材料,提前研究被申請人的答辯書和證據,以便在庭審時針對被申請人的答辯進行辯論。

2、開庭時,仲裁委會先主持雙方調解,如果調解不成,仲裁委才正式開庭審理,審理一般分四個階段,分別是:庭審調查、庭審辯論、最後陳述、調解或裁決。庭審時不要緊張,根據仲裁員的提問和指揮回答問題,參與庭審即可。

3、開完庭後,仲裁委一般不會當庭裁決,而是要過一段時間。仲裁委作出裁決後,會通知當事人去取仲裁裁決書,有的也會直接寄過來。

仲裁裁決書有兩種,一種是終局裁決,這種裁決用人單位不能向法院起訴,只能向當地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而勞動者不受此限制,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另一種是非終局裁決,這種裁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不服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訴。

對於勞動爭議可以申請仲裁嗎?這個問題,小編還是解釋,只要是屬於勞動仲裁案件範圍內的案件,都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要有勞動者對用人單位工作時間,工作報酬,勞動合同的存續等問題上的糾紛,如果勞動者要申請勞動仲裁,小編提醒一定要保存相關證據,準備好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定要確保材料無誤,證據齊全,這樣才能保證仲裁的結果對自己有利。

標籤:勞動 爭議 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