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自離多久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法律上的規定,勞動者需要辭職的應該提前一個月與用人單位提出,而勞動者自動離職多長時間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話,相關的法律上並沒有具體規定,一般都是按照用人單位的勞動制度為準,在現實中一般勞動者無故曠工三天以上就可以視為自離,用人單位可以因此而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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