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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轉化成債權債務的糾紛

勞動合同轉化成債權債務的糾紛

案情介紹:

2008年至2013年2月,陳某在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技公司)工作。工作職務為技術部經理。後因科技公司經營不善,前景不容樂觀,陳某向科技公司提出辭職,雙方辦理了相關手續,結算了工資,但由於科技公司經濟緊張,無力一次性支付,便於2013年2月4日出具了一張欠條,欠條載明:“今欠技術部員工陳某2012年的年終提成合計70000元”。此後,科技公司支付了陳某19700元,餘款一直未支付。

辦案思路及心得:

本案所涉及到的事實和證據比較簡單,但由於涉及到勞動合同糾紛轉化成債權債務的問題,在立案時還遇到些周折。個別立案庭法官的法律素質不是很高,在認識上存在一定的問題,導致立案時多次與立案庭法官溝通,才得以立案。因考慮到本案金額較小,為儘快地解決問題,儘快地讓陳某拿到欠款,避免進入二審程序,張律師建議法院調解結案。最終調解結案,雖然最後還是通過強制執行來結案,但相對於按照一審、二審程序完全經過所花費的時間,還是更快一些。律師能通過自己的工作,使當事人利益最大化,節約時間,儘快地處理完糾紛,這也是律師的價值體現!

裁判結果:

2013年5月22日,陳某委託張禮美律師向科技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訴,要求科技公司支付欠款50300元。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雙方對基本事實無爭議。因考慮到本案金額較小,為儘快地解決問題,儘快地讓陳某拿到欠款,避免進入二審程序,耽誤更多的時間,張律師建議法院調解結案。在承辦法官和張律師的努力下,陳某與科技公司於2013年5月24日達成協議,並由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由科技公司在2013年8月30日前支付陳某年終提成50300元。此案調解後,科技公司並未按約定時間支付款項。陳某委託張禮美律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此案以強制執行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