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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三年無勞動合同沒有買社保

工作三年無勞動合同沒有買社保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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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沒買社保三年怎麼辦




    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辦理社保,可以聯繫勞動保障局申請仲裁,單位需要根據仲裁結果進行賠償等行為。單位與員工建立勞動關係,應該及時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保。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單位拖欠社保的話,員工可以要求補繳社保。



    員工可以先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11個月的雙倍工資,並補繳社保。如果員工不願意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話,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如果單位拒絕的話,員工可以收集工作證明、工資單據等證據材料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社保部門反映情況或者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