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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關於培訓的內容涉及到哪幾個方面

一、完善公司的規章制度《勞動合同法》是國家的基本法律

勞動合同法關於培訓的內容涉及到哪幾個方面

企業只能接受它,沒有辦法置疑。首先,企業需要做的是,深刻理解《勞動合同法》的精神,切實貫徹執行,研究清楚新法律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會帶來哪些挑戰,存在哪些問題,會產生什麼影響。其次,需根據法律要求提升企業自身管理水平。企業應當關注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績效管理制度、薪酬制度、考勤請假制度等,並在執行中不斷完善。改變過去傳統的、習慣性的做事方式,避免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二、選人需更加嚴謹按照《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及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的範圍也擴大了,一旦簽了無固定期合同,人員退出的難度就更大了,這時只能在人才招聘上做好規劃,並精挑細選把好關。新法實施之後,企業如果沒有法定的理由就不能隨便辭退員工。為了適應新的法律,企業在選人環節要下苦功,首先做好崗位分析和評估,測評每個崗位需要的特質、技術和能力等,儘量細化、標準化各個崗位的説明書與招聘簡章。其次,通過各種面試工具和手段對求職者進行測試,如通過現場操作或模擬工作等。同時,在招聘錄用過程中,要防範虛假資料,註明填寫個人虛假信息的後果,注重背景調查,從源頭上減低法律風險。

三、強化試用期考察、考核制度標準化 提高試用期內對員工能力的有效考核,對企業來説也非常重要。

在試用期內,企業能夠相對方便地與不合格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如果企業能在試用期間證明員工不符合企業要求,便能更及時、更經濟地解決人員退出問題。如何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要求,企業要明確各個崗位基本的錄用條件,將其清晰地告知被試用的員工。具體來説,首先要在崗位説明書中細化職責、任職資格、業績指標和考核指標等內容,以此作為其它工作的基礎和依據。其次,在招聘制度裏要把錄用條件明確而詳細地列出。比如要求應聘人必須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如果一旦發現弄虛作假,企業有權不錄用。

最後,在考核制度中要加強對試用期的考核,避免考核週期太長的問題發生,不要等員工過了試用期才考核,到時即便發現其能力不足,也很難以試用不合格為由將其辭退了。四、完善檔案管理人事檔案、人員花名名冊,會議記錄,公示記錄等儘量完整,並保留原始記錄。為了規避法律風險,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對與牽涉到有可能產生糾紛的勞動爭議,收集保存好完備的資料。總之,勞動合同法的頒發和實施,對企業和勞動者都既有保護也有制約,雙方都應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達到企業發展,勞動者受益的結果。

勞動者入職後都要經歷崗前培訓,並經過一定時間的試用期,培訓內容主要就是是用來證明員工是不是符合錄用的要求,在崗位説明書中細化職責、任職資格、業績指標和考核指標等內容,讓員工對於自己的工作有所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