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勞動法87條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

一、勞動法87條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

勞動法87條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賠?

《勞動法》第八十七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該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當事人雙方對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條款所作的修改或增減。

二、什麼程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製作書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且送達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應當載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理由及依據。

(2)應當事先將解除勞動合同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3)在解除或者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4)用人單位依照法律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勞動者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

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支付二倍的經濟補償。勞動者存在法定過錯情形時,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如果不存在法定過錯情況,用人單位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才能解除勞動合同,由於公司經營狀況發生改變,存在經濟性裁員時,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