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裏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的備案
一、哪裏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的備案?
1、用人單位應當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30內日、新成立的用單位應當在工商註冊後30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合同登記備案。
2、用人單位填寫《勞動合同備案表》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交勞動合同登記備案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經審查核實後,在《勞動合同備案表》相應欄目以及新籤、續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花名冊上籤注“已登記”字樣,並加蓋“勞動合同備案專用章”。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現行法律並未規定需要去勞動局備案,備案不是必經程序。
法律沒有強制個人的勞動合同必須去勞動部門備案,即使不備案也不影響合同效力。對於集體合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備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四條集體合同訂立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二、勞動合同的特徵有哪些?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即具有使用勞動能力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雙方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具有支配與被支配、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係。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沒有隻享受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也沒有隻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徵。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給付勞動報酬,不能無償使用勞動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享有一定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關係。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社會保險條款,同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有關福利待遇條款,而這些條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質利益待遇。
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勞動合同進行備案是為了以後給職工繳納社保準備的,當然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有標準的書面勞動合同的格式,如果自己是以新人的身份剛剛成立註冊了公司,對公司應該打印的書面勞動合同的格式和內容不是特別清楚的話,公司可以參考勞動保障部門給出的勞動合同的格式,但當中具體的內容就是需要公司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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