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後競業禁止協議怎麼辦
企業為了防止商業機密泄露維護自身的利益,會禁止員工在任職期間兼職其他相關工作或者離職之後不能到競爭企業工作等,這就是競業禁止協議。那麼,如果合同到期後競業禁止協議又該怎麼辦呢?接下來,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一、合同到期後競業禁止協議怎麼辦
勞動合同到期時勞動合同終止,不與公司續簽合同即可辭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之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二、競業禁止協議期限
《勞動合同法》第24條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從以上關於合同到期後競業禁止協議的相關內容,可以看出,如果員工是企業的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或者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在合同到期後企業就會與之簽署競業禁止協議,並且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其他的員工一般不受競業的限制。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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