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員工私下接單可以解除合同嗎

員工私下接單可以解除合同嗎
律師解析:員工私下接單,若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並不用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