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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後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理社保嗎?

辭職後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理社保嗎?

一、辭職後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理社保?

1、攜帶包括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居民户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打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帶齊這些手續,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向轉移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此後,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舊參保地兩地社會部門將處理轉移事項。只要審核通過,參保者將在45個工作日後接收到社保部門完成轉移的通知。

當勞動者離職之後到新城市就業,即可加入當地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將通知原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勞動者不再享受原就業地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原就業地在中止參保手續的同時出具參保憑證備查。同時,個人賬户餘額通過保險經辦機構轉移。

二、辭職後公積金怎麼辦?

公積金可以辦理轉移、合併或者購房只能一次性提取。按規定,個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單位已為其建立了住房公積金賬户,那麼他就可以將在原來住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全部金額,轉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户內。辦理時,該員工需要提供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轉入銀行賬號、開户行名稱、職工本人身份證複印件等相關材料給在原居住地的原單位,通過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到開户管理部申請辦理。

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記載哪些事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綜上所述,現在辭職情況很普遍,一些員工離開原來工作單位到外地參加工作。這樣解除勞動合同後還涉及社保及檔案的轉移。辦理社保轉移本人帶上材料,在入職的時候交給單位人事部就可以。如果員工辭職後沒有及時就業,也可以自己個人繳納社保,保證賬户的連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