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勞動合同需要蓋章嗎?
現在每個人都避免不了一個問題就是找工作,但是有的時候用人單位不是那麼規範,所以有些職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這是大家不想看到的,所以對於勞動合同的簽訂一定要注意,所以這就涉及到一個問題,有效的勞動合同需要蓋章嗎?下面本站的小編就為您解答一下這個問題。
勞動合同只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即可生效,不用勞動局蓋章也生效。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的成立需要以下條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依法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明確無誤地表達其真實意思。
勞動合同生效應符合下列條件:
第一,當事人必須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即法律認可的資格和能力。根據我國勞動法律的規定,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一方的用人單位,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註冊登記經審核設立,才能取得合法的用工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勞動合同當事人另一方即勞動者,必須年滿16週歲,且須符合勞動法律對勞動者特殊條件的規定。如果當事人不具備法定的主體資格,那麼勞動合同不能生效。
第二,意思表示真實。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了簽訂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之一就是“誠實信用”,這就要求當事人雙方都必須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願而不能欺騙對方或者採取辦法使對方不能真實表達自己的意願。如果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勞動合同不能生效且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第三,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儘管勞動合同的內容,當事人雙方都明確無誤地認可,但是,如果這些內容是不符合法律的規定,或者有些內容違背了社會公共道德或利益,那麼,勞動合同也不能生效。
第四,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上簽字、蓋章。未簽字或者非本人簽字、沒有本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也屬於不能生效的。
可見法律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上面的內容回答了勞動合同需要蓋章嗎?這個問題,所以勞動者必須清楚法律的規定,積極的和用人單位簽訂合理的合同,以免用人單位進行違法活動的時候抵賴,另一方面勞動者作為乙方也要積極的履行義務,這樣才符合法律的精神。
-
沒簽勞動合同如何協商處理
律師解析:可以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解除勞動關係,辦好有關的交接手續。沒有勞動合同,但可能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因此,雙方的權利義務是不對稱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離開工作崗位,勞動關係即告終結,但用工單位卻不可以隨時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否則將承擔給予必要經濟...
-
勞動能力鑑定程序如何走
律師解析: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程序:先提出申請;然後由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依法受理;再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最後再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將結論書送達給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法律依據:《...
-
勞動合同到期能如何續訂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程序:1、勞動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原勞動合同屆滿前完成勞動合同的續簽;3、勞動者不願意續簽的,應當提前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支付經濟補...
-
合同到期後,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嗎
律師解答: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律師解析: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1、勞動者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2、在合同到期前,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或離職手續;3、要辭職,最好是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再解除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