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經濟補償金怎麼計算?
一、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經濟補償金怎麼計算?
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實際工齡計算,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也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二、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是什麼?
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故應當是應發工資
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列入經濟補償金基數的範圍:
1、勞動保護費用,如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2、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三、哪些情況下解除合同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單位隨意解除員工勞動關係的,也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是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平均工資,如果員工入職未滿一年,也可以拿到一個月工資,這裏的工資按照月平均工資計算,按照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處理。
-
餐廳沒有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離職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沒簽訂勞動合同不可以隨時離職。1、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是可以離職的,雖然單位沒有同自己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法,但自己仍然應當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才能離職。2、當然,同時自己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法律依...
-
勞動合同期滿後的補償是什麼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滿一年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從用工滿一個月的次日起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勞動者支付11個月二倍工資。所以,滿一年沒有簽訂勞動合...
-
沒簽勞動合同發生工傷如何去處理
律師解析:1.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2.單位未繳納工傷保險,所有工傷賠償金都應由單位承擔。3.住院治療所需的醫療費用、陪護費、生活費等都應由單位支付,停工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的單位按月支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