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合同沒有社保嗎?
在一些不正規的公司中,為避免承擔員工的社保,就不積極籤勞動合同,嚴重損害員工的勞動益。不過即使説沒簽訂勞動合同,但公司也不必然不用交社保了,而且員工也可以積極維權。
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要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不積極履行的,員工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所以,即使説現在沒簽勞動合同,但至少已經成立正式的勞動關係,有了這點那麼公司那邊不能推卸員工繳納社保的責任。要是發現公司不肯積極繳納社會保險的,那麼可以積極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當然,要是情況較為嚴重的,比如説多數員工都遭到這種待遇的,那麼建議就要注意及時收集相關證據,去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二、公司不籤勞動合同也不交社保怎麼辦?
1、提供有效證據,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2005)12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2、以單位不繳社保為由以書面形式向單位提交辭職書,可馬上走人。並可主張單位為你補繳社保,主張單位支付你工作每滿一年1個月工資經濟補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
3、沒簽勞動合同,你可以主張從第二個月起至一年內的雙倍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公司自建立用工關係滿一個月都未與勞動者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主張雙倍工資賠償。勞動者主張雙倍工資賠償需注意:
① 必須是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導致未簽訂勞動合同。
實踐當中會有一種情況,勞動者故意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種情況若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是勞動者的故意行為導致的勞動合同的未簽訂,那麼此時勞動者是無法主張雙倍工資賠償的。
② 未簽訂過具備勞動合同內容的入職登記表。
一般的入職登記表只是簡單的做了下入職的登記信息,但是在一些用人單位利,入職登記表需要填寫的項目包括了勞動合同的必要內容,在法律適用上,這樣的入職登記表的效力是等同於勞動合同的,此種情況也是不可以主張雙倍工資賠償的。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同時也是可以通過勞動合同來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在勞動合同的存續期間,任何一方做出了違反勞動法或者勞動合同的行為後,另一方也是可以憑藉勞動合同來申請索賠並解除勞動合同,以此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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