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業務員勞動合同簽訂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注意一:對方的基本信息
簽訂合同的目的是防止將來產生糾紛有依據可遵守,對協商、訴訟或者仲裁都要按照合同的約定説話。如果起訴或仲裁的話,被告或者被訴人的身份一定要確定。假如,對方是個人,而合同上只有對方名字和電話,沒有其他任何信息,又無從查詢,那麼訴狀或者仲裁申請書就沒法寫,就會面臨起訴無門或者被駁回的尷尬局面,當然權利就不會得到保護。
把自然人的身份證件作為合同的附件,註明對方的住址和通訊方式;如果對方是公司,那麼就要把公司的經常營業地註明,另外公司的通訊電話也要註明。
注意二:明確違約責任
很多合同中雖然約定了違約方要承擔損失等,但是並沒有具體的標準,使得實際執行起來沒法確定,造成一定的舉證不能,很多損失因缺乏足夠的依據和證據支持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違約方支付對方貨款總額的20%的違約金等規定。基於此,對於違約的約定一定要具體明確,否則,連違約的問題都沒法確定,那損失或者違約金的也就失去了意義。
注意三:合法權益得到保證
主要是針對那些信譽不好的小公司或者自然人(尤其是沒有固定工作、外地自然人)為約束他認真履行合同條款。
最好讓他們提供擔保,這樣,即使他無能力償還或者賠償損失,可以要求保證人代為承擔責任或者以擔保的財產抵償。
注意四:明確定金和訂金的含義
定金是訂立合同的保證或者叫擔保,一旦收到定金方違約依法違約方要雙倍返還對方,交付定金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而訂金確實訂立合同的資金。合同不能履行,收到訂金的一方要返還訂金,不會涉及雙倍返還的問題。
注意五:權利義務的明確
簡單地舉一個例子,一個土地租賃合同,一定要明確土地的位置,不能產生歧義,而且一定要有雙方蓋章認可的位置圖,防止對方鑽空子。
合同裏還要明確貿易術語的合理選用、付款方式的正常確定、運輸方式的適用性、檢驗條款的約定索賠/仲裁條款的約定等內容。外貿業務成交一單不容易,簽訂合同一定要謹慎。俗話説,“無規矩不成方圓”,在外貿行業裏也同樣適用,尤其是在簽訂貿易合同的時候,此時也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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